10 月 18 日,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发生一起电梯坠落事故造成3人死亡17人受伤,目前事故原因仍在调查中,该事故再次敲响了电梯安全工作的警钟。
电梯作为日常出行不可或缺的公共通行工具,需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》要求依法对电梯进行检验检测、维护保养、登记注册、定期巡查等日常安全管理。
县市场监管局提醒:
1、安全乘梯: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,自觉遵守安全乘梯守则,不乘坐载货电梯,不允许使用电梯运载超过电梯额定载重量的人和物品。不得运载超高、超重货物,不得运输无包扎、散状的建筑垃圾。不允许装运易燃、易爆等危险物品。电梯出现故障停运时,应保持冷静,按动轿厢内警铃和拨打电梯抢修电话,严禁私自处理,扒门或者跳跃拍打。
2、电梯使用单位:按照《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》(总局令第 74 号)要求,依托湖北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系统,建立健全电梯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,依法配备安全总监、安全员,形成企业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,安全总监、安全员分级负责的责任体系,落实“日管控、周排查、月调度”工作机制。
